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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务楼租金情况?内环,中环,外环,郊区。每平米价格水平?

摘要: 我们在复旦这边,中环2.8甲级写字楼内环静安那边4.8甲级也有6、7块的外环1到2块郊区1块左右额...千万不要租在市中心,那可...

我们在复旦这边,中环2.8甲级写字楼内环静安那边4.8甲级也有6、7块的外环1到2块郊区1块左右

额...千万不要租在市中心,那可是超级贵啊.LZ可以找稍微偏一点的地方,大概4000-5000左右的样子

上海商业地产系列研究报告

  这些年,商业地产的话题突然热门起来,不光投资商,开发商,经营商热衷于商业地产,就是一般消费者有点闲钱想搞点投资的,也开始关注商业地产,当然,媒体,舆论,专家学者也少不了关心.  但是,有关商业地产的系统研究却见得不多,本人试图利用这个平台,抽暇陆续作个系列探讨,以求教于各位同仁.  上海商业地产系列研究报告  一、引言  进入本世纪以来,商业地产开发迅速在全国形成高潮。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1年以后,我国商业地产投资额年均增长率达到33%,超出住宅投资增长率6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商业地产投资额达到1723亿元,同比增长32.35%,2005年全国商业地产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16%。2006年1-7月全国商业地产投资额为1126.7亿元,同比增长15.6%。可见即使在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商业地产依然保持着较高的增长势头。  随着商业地产的迅猛发展,社会各界对其的关注也与日俱增。不光是投资商、开发商、房产商、经营商、海外基金,乃至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研究单位以及新闻媒体,都对商业地产表现了浓厚的兴趣。  商业地产从全国范围来说,似乎热起来没几年,但已对我国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并正在影响着社会的其他层面。更加不容忽视的是:和以往我国经济生活中反复发生的一哄而上而导致弊病立现的情况一样,商业地产在快速发展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商业地产的规范化发展,避免使其误入歧途,同时创造出更大的社会综合价值,有必要对商业地产的基本特点、发展轨迹及其下一步的投资效应和投资方向作一系统认真的分析。  二、商业地产的概念  1、商业地产的定义  商业地产的概念是在最近这几年风行全国的,理论上对其没有统一的定义,国外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说,前者在英文里叫做“retail real estate”,意指用于各种零售、餐饮、娱乐、休闲等生活服务类经营方式的不动产,包括商场、店铺、MALL、商业步行街以及社区商业等等;后者则除此之外还涵盖写字楼、公寓式酒店、连锁酒店等具有商务运行属性的不动产,英文名称叫做“commercial real estate”或“commercial property”。  据此我们给出的广义商业地产的定义是:用于商业经营和商务运营并具有投资价值的不动产,同时拥有地产、商业与投资的三重专业特性,三重特性既各具特点,又相互牵连,既各自独立又相互作用,环环相扣,系统性很强。  2、商业地产的形态  商业地产形态依据商业经营的业态而呈多样化,规模也有大有小。小的有沿街商铺、便利店、专卖店、社区商业网点等,只有十几平方米或百来平方米;规模大的商业房地产如Shopping Mall,可以达到几十万平方米,位于广东东莞新建的号称最大的华南MALL达到89万平方米,偌大的建筑体系内,包容有百货店、主题商厦、娱乐中心、美食城、大卖场、商业步行街、银行、宾馆、商务楼以及过山车等多种功能结构组合起来的经营业态,这种复合型的超级商业中心是目前世界风行的大型商业地产顶级形态,国内目前还处在初级摸索和尝试经营阶段。还比如大型专业市场,义乌的小商品城、绍兴的轻纺城、上海新创建的口岸商贸平台五角世贸商城以及无锡最近落成的130万平方米的纺织服装城,都属于一种颇具中国经营特色的大型商业地产项目。  3、商业地产的特征  就商业地产的内涵进行分析,它具有丰富的表现特征:  (1)主体的多元化  商业地产的拥有主体可以是单一拥有,但更多的是多元拥有,其拥有主体包括开发商、  投资商、经营商和物业管理者。多元主体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各个主体是系统化运行中功能各异的连环,必须做到每个环节都细致、缜密、连接才能保证整个链条完整和有序。  (2)组合层次上的多元化  其一是项目行业组合的多元化。任何一个商业地产项目包含了“商业”+“地产”两个  概念,这并非是两种经济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抽象”与“具体”的哲学组合,是两种经济运营方式的有机融合,其释放的效应应该是1+1>2,通过具体的社会化分工和专业化运作,获取叠加的组合利润。  其二是项目运作过程中权益组合的多元化。商业地产项目在开发运作的系列链环中,有开发商权益、投资者权益、经营商权益,后期管理者权益。这些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在经济和法律层面上都将得到保障。  其三是与权益相关的不同主体的利润取向的多元化。具体地讲,开发商通过项目开发提取开发投资利润,所有者通过出租商用物业赢得租赁利润,经营者通过各种业态营运赚取经营利润,而物业管理者则以后期物业管理及多种经营活动取得管理利润。  (3)赢利模式的多元化。  1)只售不租。通过让渡商业地产产权,短期回收投资。  2)只租不售。开发商拥有产权,租赁经营,通过收取租金或提取扣率赢得利润。  3)租售并举。部分出租,部分出售,或以租代售,售后回租。  4)自行经营。同时赚取投资开发利润和商业经营利润。  5)与商家联营。以商业地产为股本,寻找合适经营商,成立商业经营公司,合作经营。  或以租赁的方式共同承租商业物业,同时享有租赁收入、合伙经营收益、物业增值三个部分。  6)运用商用物业进行股权互换、购并重组等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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